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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关于推荐2025年全国武术搏击类项目竞赛裁判员的函

2025-03-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体育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武术搏击类项目(武术短兵、自由搏击、综合格斗、泰拳)重要赛事活动裁判员选派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使裁判员选派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促进裁判员执裁工作公正、公平,根据《武术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全国武术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将推荐2025年全国武术搏击类项目竞赛裁判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一)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思想道德、业务技能和竞赛纪律三方面,对裁判员在以往赛区(全国或省市)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择优推荐。

2.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被推荐的裁判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执裁水平,更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遵循回避的原则。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管理部门任职的、在参赛单位担任教练的、与参赛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条件

1.年龄在60周岁以内(196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并能准确运用。

2.裁判等级为一级(含一级)以上的裁判员。

3.近年来在全国武术搏击类项目比赛或本省(区、市)武术搏击类比赛中担任过执裁工作的裁判员。

4.作风正派,秉公执裁,自觉遵守体育总局及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和中国武协有关规定及赛区纪律的裁判员。

二、各项目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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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推荐的一级裁判员同时具备本年度各项目晋升国家级考核培训的参加资格,年内如有晋升考核不再另行推荐。

三、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25年全国武术搏击类项目竞赛裁判员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2025年全国武术搏击类项目裁判员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2)。

四、推荐单位请于2025年4月7日前将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的附件1和附件2邮寄至武术搏击部并将电子版统一打包压缩发送至项目主管邮箱,命名方式为“省份/院校—项目—推荐裁判员”。

五、经资格审核并经中国武术协会网站公示通过后,择优选派裁判员参加2025年全国武术搏击类项目相关赛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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